《深不可测》金银花露免费阅读:勾缠1V2-商人实名举报检察院公职人员侵吞国有资产,广安多部门回应:已介入
3月18日,在四川省广安市经商的陈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广安市检察院公职人员张某在被免职的第三天,与他签署协议合作开采砂石。后来,他实名向多个部门举报张某参与侵吞国有资产,但至今未收到明确处理结果。对此,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多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结果还没出来。

陈先生实名举报
商人实名举报公职人员参与侵吞国有资产
3月18日,在四川广安市,大皖新闻记者见到了举报人陈先生。据对方介绍,2023年6月14日,他通过挂靠广安宏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公开竞价,成功竞得广安城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方坪大道北延段土石方工程内的14.7万吨(约6.4万立方米)砂岩资源。当年6月底,他自行组织机器设备、人员进场开采。同年8月,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在职公职人员张某主动找到他,提出希望合伙。
一番沟通后,双方签订《合伙协议书》,约定陈先生为该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石材切割现场管理、石材销售管理等事项,而张某负责切割现场管理、综合事务、财务管理等事项。
陈先生称,交由张某管理后,他发现同时有多批施工队伍在红线内开采,不仅管理混乱,还影响了施工进度。为此,他决定将劳务全部分包出去。张某提出希望承包给他。2024年,双方又再次签订劳务承包合同。
陈先生介绍,后来,他发现张某等人除了在中标的砂岩资源红线内开采,还开采了红线外的砂石资源。他认为此举不仅导致自己个人权益受损,也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为此,他实名向多个部门进行了举报,但至今仍未得到明确的处理结果。

双方签下《承包合同》
多份合约均有双方签字、手印
陈先生提供的《合伙协议书》显示,他是甲方,乙方为张某。双方合伙投资“广安区方坪大道北延段石方开采工程”,各出资20万元,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转入本项目共管账户。“合伙人工作分工”中约定,陈先生为该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石材切割现场管理、石材销售管理等事项,而张某负责切割现场管理、综合事务、财务管理等事项。协议签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有陈先生和张某双方签字、手印。
陈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2023年8月25日,他与张某就有资金往来记录,金额为10万元。陈先生解释称,这笔钱正是张某转来的部分合伙资金,“我们是先转钱,后签合伙协议。转账时他还是在职公职人员。”陈先生说。
另一份《承包合同》也显示,签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乙方同样为张某,也有签名和手印。

陈先生提供的《审计要情》
审计部门曾发现现场存在超期违法开采行为
一份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国有产权成交确认书》显示,标的名称为“广安区方坪大道北延段土石方工程内砂岩资源(资产)”,竞得人为四川省广安宏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陈先生提供的材料显示,2024年5月9日,审计部门发布《审计要情》,标题名为“工程劳务分包公司超期违法开采石料严重影响广安城市体育运动公园项目建设进度”。文中称,体育公园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完工。该项目靠方坪大道北延段的土石方工程由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安区属国有企业)实施,该公司将劳务分包给广安宏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工期为2022 年12月至2023年5月。2023年4月,宏久公司发现施工区域多为高价值石料,随即以公开竞拍方式获得了开采权,获批6.4万立方米,限定 2023年7月30日结束石料开采。
文中披露,审计发现,截至2024年4月底,宏久公司仍未停止石料开采作业,违反了相关规定,属超期违法开采行为。要情中还建议:一是由广安区政府敦促区自规局责令宏久公司停止超期违法开采石料的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广安区政府督促旭辉公司优化施工方案,加快体育公园项目剩余土石方开挖工作。
2024年5月22日,广安区自规局向宏久公司发出了《关于解除广安市广安区方坪大道北延段土石方工程内砂岩资源(资产)转让合同的函》,并责令宏久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等清理完毕并退场,其砂石资源由旭辉公司依法依规处置。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他根据要求撤场时,张某等人却阻止他将设备及石料拉走,他举报后仍未要回。后来,陈先生还在项目现场发现了遗留的人工结算清单和出货清单,显示2024年5月30日之后,现场仍产生了人工费,并有送货记录。

项目所在地
被举报人确实曾为公职人员
3月18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来到涉事项目所在地,看到施工区域四周有铁皮围挡,内部仍能看到有工程器械和运输车辆在进行施工作业。从附近小区楼顶俯瞰,施工区域内仍有大量破碎的石块,外围还有一些切割痕迹明显的石材。
大皖新闻记者调查发现,2019年7月,四川省检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拟任员额检察官人选的公示》中,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名单里,张某在列。
2023年8月30日,广安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人事任免名单中,明确提及2023年8月30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免去张某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有关部门会去查,公安也会查,不是他说也不是我说。”今年3月19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张某本人,对于陈先生的举报内容,他如此说道,并建议记者找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3月19日,大皖新闻记者又联系了宏久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回应称,陈先生确实是挂靠他们公司,是实际施工方。对于陈先生的举报内容,对方并未正面回应。
随后,记者又来到四川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是广安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也很关心这些事,纪委等部门都已介入。“我们只是做一个平常的土石方。”该负责人称,他们也是被调查单位。

记者来到当地自规部门了解情况
多部门回应:已介入调查
3月1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来到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介绍,局里信访部门确实接到了相关投诉,但已转给广安区处置。
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向大皖新闻记者证实,其已知晓此事,并介绍,陈先生也在网上进行了投诉,该局、纪委以及公安等多部门已介入,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目前结果尚未出来。
对于陈先生所持的投诉无果一说,该负责人予以了否认。其解释道,此前他们已向陈先生询问了解了具体情况,陈先生也向调查组提交了材料,但调查需要一定时间,联合调查组仍在正常开展工作。
针对陈先生在举报材料中一并提及的被查封的石料“不翼而飞”和目前涉事工地仍有机械在施工的情况,该负责人称,前者正在调查中,后者并非在开采石料,而是工地在进行平场作业,属于项目正常施工。
“不管什么事,不管多久,肯定能够查清。”该负责人表示,区委区政府也在部署推进调查工作,如果真的存在违法开采、公职人员参与以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相信都能查清事实真相,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3月19日,大皖新闻记者与广安市纪检部门取得联系。在记者表明来意后,一名工作人员称,会记录反馈,由相关科室的人员与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得到回应。
大皖新闻记者又联系了广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尚不清楚此事,目前他们通讯录中已经没有张某的名字。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陈先生多份举报材料中还提到张某在与他谈合作时是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干部”。记者就此咨询该院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方表示不清楚这一情况,张某已经退休,此前并不是领导班子成员,检察院有关部门也在调查此事。
原标题:《商人实名举报:“检察院公职人员侵吞国有资产”!四川广安回应》